性霸凌凸顯的「罪」

  (12-28-2014一心)
再讀一次《別把心門關上》:世間資訊如微生物繁衍,微生物有益有害,需要的是思考力和判斷力的免疫力培植。永遠用不知道、不判斷的謙虛來虛己以待,才能空出心來,學習真正的知識。
「批判對錯」是讀者的事,
「証明有無」是檢察官的事,
「判有罪無罪」是法官與陪審團的事,
「真的有罪嗎」是上帝與自己良心的事。
陳為廷事件看到,我們的社會有很多志工式的風紀股長、檢察官、法官,根據片面事實就可以記警告、起訴、定罪、判刑了。
然而,見樹不見林的討論,並不會防止類似的事情繼續發生。家庭中的霸凌,校園中的霸凌,職場中的霸凌,軍隊中的霸凌,政府對人民的霸凌,民意代表對民意的霸凌。公權力強迫世世代代的子孫生活在看不見的核災風險中,強迫下一代承擔上一代留下的環境負債、政府負債,處處是更恐怖更一面倒的霸凌。
單挑一個我們很容易得分、很容易「政治正確」的個案來批判,只是更顯得這個社會的虛偽和怯懦。面對整個社會的停滯、倒退,我們放任自己在個案上,不成比例地批判,選擇性地避重就輕,反而讓那些不把人當人的權力者,開心竊笑了。
這個社會充斥著道德警察,就像雨果《悲慘世界》裡的沙威緊緊追捕曾經犯罪的尚萬強!不去看到每個人背後的成長環境,就看不到社會對「性」的無知在複製與扭曲。只要把眼睛張開,仔細觀察,處處都有強凌弱的霸凌鑿痕、處處都有權力與資訊不對等的濫權侵權。但我們故意視若無睹、故意「明足以察秋毫之末,而不見輿薪」,只選擇那些很明顯、很容易找出加害者的議題,來證明自己也懂一點性別霸凌的是非,來凸顯自己也有文明的一面。
因為偷了一條麵包,尚萬強被判刑五年,一個社會會輕罪重判,另一面一定是重罪輕判的雙重標準。讓嚴刑峻罰強化正義,才可以讓重罪輕判掩飾腐敗?
作為生命共同體,我們學到了什麼?
首先,「談論性騷擾議題的時候,不宜先假設男性是潛在的加害者,女性是潛在的受害者。」這樣的假設,只是僵固化我們的性別偏見。身邊很多例子都告訴我們,男性也常常是性騷擾的受害者。大部分男孩被霸凌過,只是習以為常,不把霸凌視為霸凌。就像《艋舺》電影成長過程孤僻自卑的周以文,一下子就給「義氣」吸引了。
再者,很多人用「病」的角度在看這個議題,各種療癒敘事紛紛出籠,然而,「病」絕對不能拿來界定一個人的生命,不斷用過去的遭遇來定義現在的自己,無助於一個人的自我定位。每個人都是陳為廷陳為廷不是別人,這樣子才不會失去主體性。
你的意向,你要往哪裡去,會改變你對過去的詮釋。如果一直界定自己是個感情創傷的人,你將永遠挖肉補瘡;如果一直界定自己是個有正義感的人,你也不過是個嫉惡如仇、正義感十足的沙威。
我被侵犯過,但我對自己的界定,早就不再是那個被侵犯的小女孩了。如果我想到了過去那一刻,至今還受傷,代表我對自己的想像,還一直凍結在過去那一刻。

對自己的想像很重要,我們都是陳為廷,每個人都需要一直更新對自己的想像,生命才能前進,這個社會才能前進。這個前進,不是切割過去,或選擇性遺忘,而是以一種更大的心量來含容,在每一個當下,生出一個真正的自己,真正的人。